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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的福利病概观

刘学伟 | 2008年07月15日,00:43

    十分高兴与许忠明先生正式开始商榷。看了他的文章和私下的来信,总的感觉是已经十分接近君子之争了。但还有那么一步距离,没能做到完全的心平气和。不过这不要紧。比起另几位网友,许君已经实在是太好的模范了。

       许君的三篇文章都已出来,看来我也得以三篇文章应之。第一篇题目如上,是为了回答许君质疑的“多数胁迫”问题和“过分均贫富”问题。第二篇的题目大体是;“我心目中的西方宪政简史和与东方政治传统的基本对照”。可能还加上一篇附录“我的基本人权观”。回应的是许君的第二篇“共和新议”和“民主条件论”。第三篇许君谈了两个相隔甚远的题目。我也只好一并回应。先说“关于腐败”再说“关于民族主义”。再次申明,我在法国有一份生意。搞这些学术是业余。精力有限。三篇文章写完,恐怕得一月左右。烦请许君和网友耐心。

                            

                                                            

      此外我十分不忿个别网友好像没有早上起床漱口的习惯,动不动就口出恶言,人身攻击。有本事学许君,写点像样的文章,而不要做街头混混,攘拳夺臂样。我们那个时代,粗言秽语只能在市井耳闻,而根本上不了纸面。如今有了互联网,大家有了多得多的言论自由,为什么不知自爱,一定要把那些让人恶心耻笑的玩意搬到阳光下来现眼呢。 《选举与治理网》讨论的都是一些如此严肃的题目,如果大家都是为了这个国家好,希望民主,希望自由,为什么不能从自己开始做起,有一点互相尊重,费厄泼赖呢?    

     在这里首先申明,因为我长期居住在法国,我试图构筑的“多数胁迫”和“过分均贫富”的理论都是建立在法国社会现实之上。对中国只有借鉴意义。千万不要把它曲解为这也是我对中国社会现实的分析。

      许君首先对我的“多数胁迫”一词提出批评。这个概念实在是我对人民主权理论所指出的最基本缺陷,需要反复申论。这个词确是我的自创。我知道前人讨论类似问题用的词是多数暴政。但在我讨论的具体语境中,情况还没有那么极端,所以我选择了这么一个比较温和的词汇来表述我的意思。关于对多数暴政或胁迫的批评,早在希腊时代就开始了。所以才有斯巴达式的,国王、贵族院和公民大会的三级分权。罗马共和国把国王改名为执政官,选任,两个,有任期限制。但大权大多数时候都在代表精英阶级的贵族院手中。只有格拉古改革之后不长的时间,公民大会的权威压倒过贵族院。不过很快罗马共和国就由之崩溃了。

      这个受胁迫的少数,可以有很多种类型。比如少数民族,比如同性恋。我所讨论的这个少数,在所有可能的少数中,应当是最重要的一种,就是由经济上比较富裕的人组成的少数。其它的绝大多数的少数实际上对多数是不可能造成真正的威胁的。它们所需要的真正是照顾和宽容。而这个比较富裕的人组成的这个少数,其实是社会上的强势者。如若没有民主制度,他们根本无从感觉到这个他们在人数上居于少数能给他们带来什么不便,他们的自我感觉一般来说相当良好。

     下面我要对这个社会的上一半,进行细分。我要特别说明,这个在民主制下,社会下一半对上一半的胁迫,早已不是劳资之间的对抗。资本家阶级,就是说大企业主,在人口中的比重永远都不会超过1%。他们的利益不是通过民主制度来捍卫的。上一半中的第二部分人是中小企业主加上农民再加上自己开业的自由职业者(比如律师医生)。他们占法国占人口的10%左右,又称传统中产阶级。他们都是私有者,拥有生产资料。中等企业主的收入大部分来源于经营。而小企业主和农民和自由职业者则大部分的收入来源于自己的劳动,雇员是附带的。这部分人,由于拥有生产资料,是完整的私有者。一般而言,他们是右派的坚定支持者。第三部分是高级干部。其最上端,就是大企业的经理阶层。他们一般都拥有股份,与大资产阶级之间的界限已经模糊了。其主体部分就是各类专业人士,各种工程师、专家、大学教授等。总之只要拥有相当高的专业技能,而又是受薪者,就属于这一类。他们的学历在法国通常就是相当于中国的硕士博士了。他们约占法国人口的20%。第四部分则是中层干部。他们一般有大学学历(相当与中国的大本、大专)。他们真正的在社会的中间。又称新中产阶级。跨在那50% 的线上。我说的感觉受到胁迫的主要的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人而不是大资本家阶级。其受胁迫主要形式就是被迫缴付重税。这个税又分两个部分。第二类的人因为拥有生产资料,一般而言就是企业主,甚至没有任何雇工,就是个体户比如独立开业的水管工电工,他们文化通常不高,收入也远赶不上高级干部,但由于拥有生产资料,他们的立场总是右的。他们也得缴纳各种针对企业的税款如利润税,营业税,增值税,职工培训税,地产税等。还加上附加在工资上得各项社会福利摊款。这些上次已细算过,兹不重复。变成工资以后,这部分企业主就和第三部分人一样,要按照收入的高低和家庭人口的多寡等诸项因数,再交所得税,房地产税,居住税,巨额财产团结税(简称巨富税)。对这地二.三部分人而言,大体的税额在其纯收入(就是净工资)的10%40%。比如一个工程师,如果年薪能拿到5万欧元以上(法定最低工资的3.5倍),又单身,他的税款就会达到工资总额的三分之一。再高再加。以前可以高到所有收入的60%,萨科奇上台后,为他们建立了一个税务盾牌,即上限50%。再多就不交了。但如果他是企业主,哪怕是很小的,从企业的毛收入到自己的可支配纯收入,交出去的部分轻易可到70-80%。

      许君引用洛克说过的格言:上帝把一切物赋予一切人,这句话有语病。因为,毫无疑问,地球上的所有人共同拥有着这地球上的所有财富。我们首先要明白的是,为什么人们拥有的财富会有那么大的区别,以至于一定要用政府的力量去,才能使它保持一个比较合适的比例。人人都承认,人的体力是不均等的,有人跑得快,有人慢,有人能负重更多等。其实不同的人挣钱(创造财富)的能力,比这个体力的差距更大。有的人连一份扫地的工作也找不下来,找来也干不好。有人却可以在短短若干年或一二十年内办起一个繁荣兴旺的万人企业。不要以为他们都有背景。比尔盖茨有什么?那些演艺体育明星更是特殊。一个广告就能收百万千万。不要以为他们在剥削谁,因为被代言的公司能因此而赚更多的钱,他们才会肯心甘情愿地付这笔钱。在他们身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根本不灵的。又比如一场演唱会,台上唱歌的明星和门口收票的勤杂员工,对这场演出的贡献,能同日而语吗?要着重说的是那些工程师们。企业付给他们数倍于普通工人的工资,付给高管数十倍于普通工人的工资,有时还要到其它企业用高薪、股份去挖,去抢。值吗?记得美国人亚科卡的故事吗?他从福特跳槽到克莱斯特,救活了濒临倒闭的美国第三大汽车厂家,也就是救回了数以万计的员工的饭碗。记得欧洲空客飞机公司的380宽体客机,因为小小电缆的什么技术问题,被迫延期交货两年而导致上万职工失业的事吗?那一组最后解决了这个技术问题的工程技术人员值什么价呀?或者反过来说,由于相关的为数必然很少的技术人员的无能,给企业造成了多么大的损失呢?在流水线上等着技术部门拿方案下来的工人们虽然在数量上比那些关键技术人员或管理人才多出几百倍。但他们的贡献也多出几百倍吗?再举个中国的例子,大家都知道袁隆平发明了杂交水稻。为地球上数以亿计的人民提供了饭碗。那些在大田里按照他提供的方案生产杂交稻种,乃至杂交稻米的农民,怎么跟他比贡献呢?我实在觉得,有本事成功指挥亿万资本(像比尔盖茨那样)的人,都是人类的精华,他们对社会的贡献极大。他们有权享受优渥的生活,当然他们也有义务照顾穷人的利益。像盖茨就做得很好,但不是所有的大富人都如他懂得惜福。对此我们无法苛求。还要明白,对于资产亿万的人来说,他们个人的消费永远都是其资产总额的极小一部分。绝大部分资产都只能以生产资料的形式存在,其实是服务于整个社会的。这个生产资料如果由于任何方式(甚至是赌博)的资本运作,转到了另外人的名下,这个本质也依然未变。它还是实质上的社会财富。

     只要老老实实地面对事实,就不得不承认,这地球上20%的最聪明,最勤奋的人为全人类创造的财富,远多于剩下的80%。当然我并不认为这20%5%更聪明的人就应当独自拥有他们所创造的全部财富,毕竟他们也需要其他不是那么聪明的人的合作才能真正实现这些财富。毕竟我们都是人,而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共产主义已矣。社会必有贫富,就如同地球上必有高山和平川,原野上必有乔木与灌木甚至草本植物。他们和谐相处,才是自然的世界。对这个基本概念,我屡次重申,许君和其他网友也无异议。兹不再述。

      现在我们再来对社会的下一半做类似的分析。上面说了,中层干部跨在中间,已经有一部分进入了下一半。再下面是职员,职员是白领,但工作的技术性不强。再下面就是各种各样的工人,他们一般就只有初高中的文化水平,从事的是熟练的或半技术的工种。再下面就是各种各样就业不足或完全失业的人。最下层就是因残疾生病等原因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从这里开始,社会主义就可以大行其道了。大家都知道,共产主义在西欧发源,但还没有真正开始生长,就结束了。欧洲人很聪明,他们飞快地发现,消灭私有制不是一个好主意。国有企业只能是私有制的补充。还是站在企业收款机后面等着分钱更可行。我这里要下两个定义:一、共产主义就是共有财产(生产资料)的主义,就是消灭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二、社会主义就是由社会来管大家的主义。它不触及所有制,不共产,只在分配领域活动,把企业和富裕阶层的收入不同程度地拿走,按需匀到更贫困的阶级哪里去。这个制度当然只是对收入水平在平均线以下的阶层直接有利。如果均贫富的程度不过分,(这个过不过分的标准何在,后面会细说。)对平均线以上的阶级得到的利益主要在于保障了社会气氛的和谐。简单地说就是富裕阶层用自己的金钱来购买了社会的和平。

      职员和工人的政治态度我看不太出区别。倒是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职工之间区别大大。简单地说,在法国,越是国有企业的职工,则斗争性越强,罢工的积极性越高。最典型的是巴黎大区的铁路工人。他们的人数不及法国就业人口总数的百分之几,而罢工的时数则超过全国平均数的10倍以上。他们一停工,这整个巴黎交通瘫痪,效益大大。八年前足球世界杯在巴黎举行。这个时机多好,开赛前几天,罢工开始。政府只好迅速让步。无数的法国劳动者因无法上班而损失工资,企业的损失自然比员工们多得多,至于国家的损失,那更是不在话下。争执的焦点是特别退休制度能否改革。法国全国其他绝大多数的行业的职工都必须缴付40年的摊款才能拿到全额的退休金。而铁路工人则只需缴纳37年半。这种现象自然是除了他们自己满意之外谁也不会满意,因为它违背了法国立国之本的三条国训之一的平等原则。为了满足这个原则,听说铁路工人建议大家把摊款年限都改为37年半。这又符合了法国劳工阶层的另一个原则,叫做是“利益多多益善”。如果这事都能由他们一方做主,我想,这个摊款年限还会一直缩减下去呢。可是如此一来,收集的退休金总额就会减少,那么退休金是否就可以相应减少呢?那当然不行,因为这违背了法国劳工阶层的又一条更加僵硬的原则,就是“已经到手的利益决不能减少”。这也就是这场罢工之所以发生的根本原因了。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去年法国竞选总统期间,我曾在报上撰文,建议为那些坚持要享受特别退休制度的人或行业建立相应的特别退休金库。最好让他们能自由地选择或者交纳退休金摊款的年限(这样专家们就可以帮他们算出可以享有的退休金的数额),或者他们希望享有的退休金的数额(这样就可以算出必须缴纳退休金摊款的年限)。或者他们希望退休金的金额要高,而缴纳摊款的年限要短,那么专家们也可以帮他们算出,为此他们每个月必须缴纳的摊款数目。当然我知道,这些账目的算法都不是他们感兴趣的,他们感兴趣的就是一件事,就是已经占到的便宜绝不能放弃,就是一定要让别人来帮他们支付一部分退休金。他们决心要把全国人民绑为人质,为了他们每人每天几块钱的不当利益,不惜让整个国家每天承担数以亿计的损失。总之国营的企业因无倒闭之虞,员工们的罢工热情都格外地高,这也是公有制优越性的一个证明吧。我这篇文章的主题不是“多数胁迫”吗?论到法国巴黎铁路工人的英勇事迹,我只能说,这已经是更加变本加厉的“少数胁迫”了! 
    再往下,法国有16%的员工拿法定最低工资。而在其它欧洲国家,这个比例一般都在1%以下。在法国,质疑法定最低工资似乎是一个禁忌的话题。不过我去年看见一个勇敢的法国人名叫 Mathieu Laine,写了一本书名叫《La France est foutue 法国烂掉了》(JC Lattès出版社出版)。作为一个法国人,我想作者起这么一个书名,就已经是十分的痛心疾首了。这本书认真地触及了这个禁忌话题,他的观点大意如下:制定SMIG最低工资制度并不符合劳工阶层整体的利益,它保护的只是已经拿到最低工资的人的利益,而严重地阻碍了那些愿意接受比法定最低工资更低的失业者或初次寻找工作的人的就业机会,从而大大地增高了失业率,和整个社会的福利负担。有人说SMIC已经很低,拿SMIC的人生活必是窘迫。如果取消或大幅降低SMIC,这些人的生活会更没保障。这样认为的人犯了一个明显的逻辑错误。即他们忘了打听那些由于SMIC太高而无法找到工作的人靠什么维生。RMI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600多块钱,约为SMIC的一半多一点。不用劳动,社会的负担。如果他拿一份900块的工资,则可以为社会作贡献,而不再是社会的负担,同时培养了劳动的习惯,锻炼了劳动的技能,自然也就赢得了将来发展的机会。其实西方已经存在一个“在里-在外insiders-outsiders”理论,指出这些福利制度的弊病。简单地说,最低工资、无限期工作合同等保护的都只是那些已经享有特权的工人,而排斥非特权工人。这并不符合劳工阶级的整体利益,宏观效果则是损害该经济体的整体竞争力,最终也就会损及劳工作为一个整体的就业机会。

         再往下,就是失业者了。在法国,失业者,可以在两年内领取相当于原薪80%的工资,然后递减。因此在两年之内,失业者是绝不愿意再就业的。由于国库亏空过巨,这些政策都在逐步收紧,比如你必须接受失业局给你提供的符合或接近你的职业经历的第三个推荐职务,否则失业金先减后停。其实法国还有好些行业(比如餐饮、建筑、旅馆业)始终缺乏劳力。但因工作条件相对艰苦,无计其数的人是宁肯在家吃失业金甚至低保,也不去这些行业工作的。

        法国还有一个特别的现象,就是乞讨人员中会有相当一批30-50岁的健壮男子。他们通常在红绿灯前利用车辆等红灯的时候乞讨。其实法国每一个合法居民都可以享受632欧元一月的低保。他们完全是可以不用出来乞讨的。在法国乞讨的几乎都是法国人和吉普赛人。我几乎从未见过亚裔乞讨。这是我们亚洲黄种人的尊严与骄傲。

        法国有名目繁多的各种社会补助,这就是法国式社会主义的主要内容。大宗的比如育儿补助,你如果生上三五个孩子,得的补助可以赶得上一份薪水。可是这个政策实际上大量鼓励的是那些移民群体。比如一些移民祖籍风俗可以娶四个老婆,生上一二十个孩子,得上七八千欧元的育儿补助很容易。法国人后来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不再承认多出来的老婆的合法地位,但非婚生的母亲的地位则无法剥夺,孩子的补助也无法不给。众所周知,在这里特定族群的生育率高出法国平均许多。碍于反种族主义的“政治正确”,法国人对此一筹莫展,甚至都不敢提及,因此也没有有关此议题的任何正式统计和研究。还有住房补贴,凡在法国合法居住的人收入低于一定标准,都可以申请,外国留学生也在内。其比重可达房租的三分之一。

    现在谈医疗补助:这回不知根据何种逻辑,合法的外国学生不可以免费享受了。但那些偷渡来的非法移民却可以享受,只要到某个地方去登个记,就可以得到一张免费医疗卡,凭此到哪里看病买药都不用付钱。(匪夷所思吧?)而一般的法国民众一家只要有一个人工作,全家都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障。要想报销更多(比如配眼镜镶牙)就必须买私营的补充互助保险。但如果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一定标准,又可以免费享有。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说,他的收入高于这个标准刚好一点点,于是他只好请求老板把他的工资降掉一点,以便享受全额免费医疗。我的一个走的相当近的朋友家发生过以下显然更精彩的故事:他的一个表亲偷渡来法,在乡下餐馆中洗碗艰难度日,只能靠互联网与妻子网聊以慰亲情。后来开始觉得头痛得越来越厉害。怕被查又不敢去大医院看病。后来我太太告诉他,大胆去最大的医院。它绝不会因你无钱无居留不给治病,或把你送去警察局。结果医生从他的颅骨里取出一个大瘤子(还好是良性的),他也因此得到了居留,得到了残疾补助,在家病休至今。但是故事并没有这样完美结束。后来医生认为他的病已基本痊愈,可以恢复工作,因病得到的居留也因病好受到了质疑。现在他正在为保有残疾身份、居留、补助金,还有回中国探亲,乃至接妻子来法团聚而奋斗呢。对这个故事,我的感想是:社会主义真是好。但办社会主义的钱要出的公平,花得合理。如果收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只怕好日子就长不了了。

    这回再谈谈养老。首先记住一句话:在法国,成年人有抚养子女的责任,无赡养老人的义务。哪怕你是百万富翁,如果你的尊亲属没有合法经济来源(比如不曾就业),国家就会为他们提供最低养老金,医疗救助等一切必须,直至养老送终。这似乎很好,但来看两个实例。落后国家来了移民,然后再接来年老父母。原籍国贫困,就算有一点养老金折成欧元后必是微乎其微。按原籍国的惯例,子女哪怕不富裕,也是绝对要赡养老人的。可是到了法国,入乡随俗,这一切都可以推给国家了。中国移民就属于这种情形。法国人对此自然极不乐意。再举一个规模大得多的例子。可能国人都听说过,几年前,法国经历过一次百年不遇的酷暑,其实最高气温还远未到C°40,但居然在全法国热死了数万独居老人!危机期间,医院乱成一团,但很少有医生愿意停止假期,共赴国难。社工通知子女老人病危或已过世,大批的子女不愿提前结束假期回来因应。总统希拉克也是八月20号才施施然回到巴黎。更难看的是,到头来,还有数百名过世老人始终找不到后人来负责丧事,只好由国家出面予以集体安葬。社会主义好吧!

    我的一个重要感想:企业是一个社会能够生存的命脉所在。只要企业能够繁荣,其它的一切包括社会福利就都会有指望。反之,如果企业不堪重负,日益萎缩,被迫外逃,则增加福利的一切计划都只能是画饼充饥,缘木求鱼。我曾在法国得到一张名片,名称是Chine associates(中国协会),名称下面马上写的一句话是:Votre avenir est en Chine(您的前途在中国)。它要做的事就是介绍各色人等到中国去找前程。我虽然来自中国,看到此也觉与有荣焉。但我毕竟也在法国安身立命,为此也不免和土生土长的法国人一样心中有苦涩之感。我当然还是希望这片我们正在生存于其上的土地继续繁荣下去呀。     

    下面想就移民话题介绍一点情况。这在法国又是一个禁忌的话题,必须十分小心地措辞。其实就一般而言,我相信各个民族如各个个人,是有优缺点和强弱之分的。正因为如此,不同的民族如同不同的个人,有着不同大小的成就。当然这并不能构成民族歧视的借口,这正如同人的能力虽有大小,但所有的人的人格尊严和法律地位等都应是平等的。不过理论到了实践中,实在还会打很多的折扣。但这并不能淹没人权或族权平等理论的光辉意义。具体到今天的法国国内,在我看,有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这类冲突。一种是那些造成负担的人和法国人的冲突。即他们工作太少,而拿走了法国太多的社会福利,家庭补助等等。另一种是工作太过勤奋的人,抢走了法国人太多的饭碗。打个形象地比喻,一种人象个大包袱,挂在法国人的脚下,让他们不堪重荷;另一种人象口大锅,压在法国人的头上,让他们倍感威胁。其实法国存在着进出两种移民潮:前仆后继进来的,多是低等劳力。他们最爱的是高福利。若任其自流,对法国自是弊大于利。日见汹涌地出去的,多是高级知识分子,有钱人和企业。他们最怕的就是高税收。再加上生育政策有效地鼓励着某些人多养孩子。逐步形成了一个可怕的逆向淘汰机制。对第一种人,光在边界上堵是扬汤止沸,而法国境内的社会福利少一分,对他们的吸引力就会少一分。这才是釜底抽薪,可惜又是做不到的。而对于第二种人,法国人就算是把他们堵在了国外,也堵不住他们生产的商品和服务的国际竞争,就算堵得过一年两年,也堵不过十年八年,更别提更久了。我看唯一的彻底办法,只能是向他们学习,更加勤奋地工作,而更少地享受了。这样法国人就还有可能与他们竞争未来。不过我很怀疑法国人是否有这样的勇气。

    还有一个让法国人结舌莫辩的现象,就是从非洲来的第一代移民一般都能奉公守法,勤恳劳动。但是他们的子女,生于兹长于兹,吃法国奶水(家庭补助),受法国教育长大。但很多人感觉受歧视,找不到工作,乃至破罐破摔,大量犯罪。这真是一个另类的“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呀!

    我认为应当寻找一切途径,把躺在法国社会福利制度上,能劳动而不劳动的懒汉(新概念:贫穷得寄生虫)清除出去。举个例子,那些正当壮年的拿低保的人,为什么不可以以工代宸,让他们做一些诸如种树之类永远是有益无害的工作,再给他们那份钱,而不让他们在家里无所事事,空养懒汉精神呢?法国的大量员工实在是温室里的花草,受到太多的保护,一旦玻璃破损,他们就会非常难看了。前些日子,街头出现过一份旅游广告,画面上一个波兰的水管工扛着大扳钳要到巴黎来旅游。这份广告引起法国人一片惊恐,觉得法国人的无数饭碗又要被这些东欧来的廉价劳工所夺走了。我无数次地听一些受薪者说,某某某在家里小病大养,假病真养,或挖空心思去自愿吃各种失业、补贴,又如何比他自己打工缴税要合算得多等等等等。总之我的中心意思是,福利制度,若不过多,一定是利大于弊。若过分,则必是弊大于利。可惜今天在法国,就明摆着是福利过多而弊大于利了。据报巴黎大区议会给所有拿低保的巴黎大区居民发放免费的地铁票。这也是本人不赞成的一件事。这件事首先不公平。为什么其他人就得用劳动去交换这项服务?其次这又是一项奖懒罚勤的政策。这样的政策已经太多,那么谁还愿意离开那个有如此多的优惠的低保而去辛辛苦苦地做工呢?总之一句话,我们应当奖励的是劳动劳动劳动,而不是相反。这样大家才会有积极寻找就业的动力。何况办这善事的钱的来源又是那些老老实实做工的人缴纳的税款了。为这个福利制度做贡献的实在可不是只有资方。事实上,大体所有收入在平均数以上的法国人都得为之做贡献。须知法国有一半的家庭都不缴所得税。而他们大体就是这个制度的净受益方了。

     我全程亲历了的一件多数胁迫事件就是法国实施35小时工时制。法国整体经济陷于困境,其实已经很多年了。约在八年前,法国左右共治。社会党人约瑟班当总理。利用法国经济暂时的好转,(经济增长率一年达到3%,国家税收有意外的增长。)不思偿还国家积欠的天文数字的债务,而是提出一个把每周法定工时从39小时减到35小时而工资不许变动的法案。这样的法案自然得到劳工界的一篇拥护之声。而资方工会一再表示反对,称这会严重损及法国本已十分脆弱的国际竞争力。反复谈判后达不成协议。最后约瑟班政府利用在议会中的微弱多数,不顾资方的反对强行通过法案。一下子就让法国的所有企业增加了10%的人力开支负担。其恶果在以后的年头日渐显现。现任总统萨科奇竞选总统政纲的显著一条,就是多劳多得。员工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超过35小时工作。政府减免社会福利摊款以资鼓励。据说近日法国国会就会通过法案,正式废止35小时工时制了。但多出来的工时数,显然不可能免费,也就是说,并不可能回到原处。又是一个“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说法国得了福利病的可不只是我。各项社福开支入不敷出,亏空累累早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法国岂止是在寅吃卯粮,辰粮巳粮都已吃尽。最大的问题是这个趋势无法扭转。许先生质疑的这个福利是否过度的“度”已超过,早已是法国多数人的共识,否则法国人不会选右中之右的萨科奇上台。萨氏当政已满一年,似也做了不少努力。包括最艰难的与巴黎铁路工人的较量也进行了几个回合,结果还不算太糟。但经济成效至今不彰。萨氏运气也不好,遇上石油粮食价格大涨的外部艰难环境。但若在错失萨氏当政这个机会,我真不知道法国是否还有下一个机会来走出困境了。

    熟悉法国政治生活的人都知道,法国的大政方针并不都决定在庙堂之中。除了参议院和国民议会,法国还有一个往往权力更大的超级议院,掌握在街头游行的民众或巴黎铁路工人中的罢工者手中。以前的无数重大改革功亏一篑,都是败在这一院。萨柯奇的任何重大改革,也必得经受着一关的考验。也就是说,真正的战场在街道上,在地铁中。说句实话,很多时候,街头的民众并不代表多数的法国人,否则他们直接用选票而不用游行示威或罢工就可以表达他们的意见了。而且就算是代表了多数法国人今天的意见,也不一定代表他们真正的长远利益。这个“平均智商”问题,前面已讨论过,兹不重述。

    我的一个核心意识:“一切财富都是劳动所创造,你想要获取的财富如果不是通过自己的劳动,则必是剥夺的别人的劳动成果。”这是不是天公地道的大实话?可是今天在法国就不能理直气壮地把这个话说出来。这个“不劳也得”(至少是一部分直接均贫富的社会福利),是不是也应当量力而行,适可而止?当这个可以不劳而获的收入太多时,对那些为了出这些钱节衣缩食的个人和负载累累的企业是不是也是一种不公正?他们并不会上街游行,但是他们有没有权力大声地提出异议:“不工作的人比工作的挣的钱还多,这有没有天理?”马克思说:社会主义阶段,“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共产主义阶段,当创造各种财富的源泉已充分涌流,人们的觉悟已极大提高,就可以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法国又不是共产国家,社会也远没有富裕到钱花不完的地步,又有那么多的人并不能自觉地“各尽所能”,为什么按需分配的比重是如此之大(50%的国民生产总值),以至到了企业不堪重负,国家负债累累的地步,而且还不能改悔,甚至不能讨论?法国是一个崇尚自由的国家,据说连自己和别人的上帝都一样可以亵渎,那出资的个人或企业,是否有权讨论或更详细地过问他们出的钱都到哪里去了呢?大家都知道,在民主政体下,一人一票,所有人的政治权利是平等的。但是在这里同样合法通行的财产私有制下,财产权从来都不平等(或者说,只有每一块钱之间是平等的)。比如说一个共同房产,房东们不是根据居民的人头数,而是根据他拥有的房产面积千分比来计算投票的权利。企业董事会同样是照股份的数量来分配投票权。那么这个企业和纳税人出资建立的社会福利共同基金,净出资(缴款数多过享受福利数)的一方且不说享有全权,如果只是要求享有比净受益(缴款数少于享受福利数,或根本就不缴款只是享受)的一方更多一些的发言权,是不是离谱呢?比如说,可不可以建立一个社会福利基金的混合管理委员会,由社会各阶层按他们出资的比例,派出代表,出席这个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在开始阶段,可以只享有讨论和被咨询的权利,以后是否可以和国家机关一起享有对这个基金的共同管理权。尽受益的社会阶层当然也可保留相当数量的投票权,但总不能在一半以上吧。如果真有了这样一个委员会,我相信社会福利基金严重超支和浪费的现象将可以被迅速地扭转。

    明知法国与中国当今的国情相差悬远,我又把法国说了这么多,是为了证明许先生质疑的“多数胁迫”和“对社会上一半的财产的过度剥夺”在西欧、在法国切实存在。这种情形严重地伤害了法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而且在现有的政治制度下,很难找到合法的出路。这种情形在中国的共产革命时期不知比今天的西欧厉害多少倍,要举例子可以写100本书。在今天的中国完全不存在。中国的资本主义短短三十年,已经走完原始积累之路。现在是回头加强社会立法,“公平优先于效益”的时候了。

    许先生有一个论点我确认有理,就是“过度福利化”只是欧陆式民主制度的弊病,而不是整个民主制度不可避免的癋疾,因为这个病症在在民主制度的另一个经典,英美模式下并不存在。我初步了解了一下,在英国,这个“过度福利化”的趋势由于撒切尔夫人的努力而终止。在美国,国会的几次重要社会立法企图也由于保险业集团的院外活动而夭折。整体而言,美国的民主党比欧洲的社会党靠中得太多。他们为普罗大众斗争的意志不够,大概是造成两方社会福利形态大相庭径的基本原因之一吧。一个搞学术的朋友告诉我,群众没有精英的领头,什么也干不成。就是罢工堵路也是工会精英组织的。法国现行的福利制度都是几十年来左派精英领头搞起来的。右派精英看当时的经济环境可以支撑,就接受了。问题就出在现在整体经济环境恶化,制度却退不回去了。全面探讨欧陆模式和英美模式差异的原因及利弊超出了本人的能力,这里不再进一步论述。不过显然,至少在福利制度方面,我们要仿效的,应当是更靠近英美模式,而不是欧陆模式。就是说,不要包得太多,以免将来出现意外时,进退维谷。

    小结:第一、我论及的少数不是一般的少数,是最重要的少数。他们是推动社会前进的主要动力。对他们应当有比现有更多的尊重。第二、这个少数不是指资本家阶级,而是指对社会福利体系作出纯贡献的所有阶层。我没有说资本家受到委屈,我说的是中产阶级(包括新、旧两个部分)于重税中受委屈。 第三、现有的普选制度对社会的下一半的力量有不适当的放大加权,尤其是算进他们的街头力量(第三院)。这歪曲了正常的民主制度设计,妨碍了社会各阶级之间公正公平协议的达成。阻碍了整体经济的发展,也就损害了所有阶级的共同整体利益。第四、我的所有基本论点,建立在对法国社会现实的分析上。我反复申明,不要把它曲解为这也是我对当今中国现实的分析。第五、中国政府权力过于强大,而且没有做好中国穷人和富人之间的仲裁者。这个观点我同意,至少在我的所有文章中并未提出相反的观点。只是指出,将来的改革,不要矫枉过正,过尤不及,而且退不回来。

    这第一篇文章的实证风格太浓,也太长。好在网上发表,并不限篇幅。下一篇当在数日后上传,风格会大不相同,也会短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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